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往来管理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
客户分类 大类最多可以增加到多少?
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
客户分类 大类最多可以增加到多少?
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
要符合编码原则,看编码原则这里,显示规则为2-3-4,201这个编码符合编码规则
出现下面图片提示,是什么原因?
客户分类增加时必须要符合编码规则,例如编码规则为2-3,则可设置两级客户分类,一级客户分类为20,二级客户分类为20 0001,再去增加客户档案,而不能先增加客户分类20,然后增加客户档案,再去增加二级客户分类20 0001
完全不在一个频道
我的客户分类,已经编号有了20,且20号客户档案编号为:20001 20002 20003……,这样的话,我在客户大类增加时,就不能编号20001了吗?我想将新增的客户大类的编号编的有规律些,怎么编号可行呢?还是说客户大类编号只能是1.2.3.4.5……这样依次编下去?
目前没有数量上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