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总账系统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
问题:事业单位代收一笔1600元的现金捐
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
问题:事业单位代收一笔1600元的现金捐款,月末统一通过财政支出。 会计是这么处理的。 第一张收款凭证 借 现金 1600 贷 其他应付款-捐款 1600 第二张付款凭证 借 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社会公益性支出 1600 贷 财政补助收入·····-日常公用经费 1600 第三张冲销凭证 借 其他应付款-公益捐款 1600 贷 财政补助收入····-日常公用经费 1600这样是否正确?
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
非常感谢 问题已经解决了 今天才登陆社区 所以这个时候才回复
请参考[001000000000000000038432,畅捷服务赵东涛] 的回复处理
如果只是代收,是不是就通过其他应付款处理就可以了,必须还要通过事业支出核算吗
好的!麻烦了,有点急··(~ o ~)~zZ
您好!稍等给您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