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初始化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
在销售采购模块录入了供应商客户往来期初,
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
在销售采购模块录入了供应商客户往来期初,然后为什么在总账的应收应付无法引入
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
您参考一下,这是帮助中的描述:系统提供将应收应付系统的期初余额引入总账的对应科目余额中的功能:1、在【总账】-【设置】-【期初余额】界面,选择辅助核算为[客户往来]或[供应商往来]核算属性的会计科目,双击[期初余额]栏,显示呵呵界面,工具栏按钮增加【引入】。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按钮可用。l\t新建账套或年度账未记账状态;l\t采购、销售系统启用。2、从科目名称下拉框中选择要引入的末级科目名称,点击【引入】按钮从应收/应付系统引入选择科目的期初明细。n\t引入规则:根据所选科目的辅助核算属性,按照辅助核算对应收/应付的期初余额进行汇总后,计入所选科目的期初。引入后,在日期处显示系统启用日期上一月份的最后一日,凭证号为空,客户、供应商显示简称,辅助项显示对应的辅助内容,摘要固定显示为“往来期初引入”,方向显示引入的余额方向,金额显示按辅助项汇总后的金额。注意:l\t如果期初数据不可修改,则不可使用引入功能。l\t如果应收/应付系统与总账启用日期不同,则提示用户,不能进行期初余额的引入。l\t如果在总账中已经录入期初数据,则提示用户可以选择覆盖、追加、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