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工资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
如果设置工资项目院别为1时,公式是应发合
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
如果设置工资项目院别为1时,公式是应发合计*0.13,其他院别为0
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
👍
心塞。终于好,你们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吗!!!
工资项目我直接从excel单元格复制过来,导入软件识别不出来。
去选一下工资公式编辑界面的项目,不要手工录入,二院要带引号
院别=二院怎么不行呢,提示无此工资项目:院别
iff(院别=1,应发合计*0.13,0)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