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使用用友T3财务软件的T3总账系统模块中遇到一个使用问题:
应交税金问题
具体的问题现象如下:
2018年1月扣缴2017年第4季度增值税费时,发现2017年结转“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时,少了200块;导致现在应交税金期末余额在借方。请问可以通过实名方法调整???急急急~在线等
请问用友软件售后服务有没有人能帮我解答一下呢?
正常情况确实要这么调的,因为这就是错误的源头,如果不想这么调,跟领导沟通下,在本月做笔凭证调整一下,把账务数据调整正确
这么麻烦,那要逐月对了
您好!1、直接调整2017年的数据,然后重新结转,使2018年期初数据正确
2、反结账反记账2018年,直接修改2018年的期初进行调整